旧作20080513
原标题:给自己上一课NGO相关的知识
以前在哪本书上读到过,蒋介石在台湾的时候早晨起床很早,因为他要在早晨写日记。我所在的小镇地处中原,夏日气候比较烦热,今天早上不到6点就起床,准备写写日志。这才突然发现原来夏日清晨写日志,确实是一件快事。气候不冷不热,头脑非常清醒。
今年过了年之后,我就没有再骑摩托车,让我的110弯梁三铃摩托,整天呆在家里睡大觉。刚开始不骑摩托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是因为我的摩托车的电瓶有点亏了,老是打不着火。到了2008年元月份又错过了交强制保险和养路费(当时我们这里传言元月份交养路费是150块钱,出了元月份再交就是210块钱),所以这么拖下来,一晃就半年多了。不过自己想想其实这样也挺好,最起码附带着做了一回环保主义者。我不知道在中国,现在有多少人具备了相应的环境知识和保护意识,老实说我自己就不大有。日常生活在街上吃小吃,还在用塑料袋子和一次性筷子,不骑摩托车也只是因为穷得连汽油都快买不起了,而不是真正的从环保出发,如果现在汽油一公升2块钱,我还是要骑摩托车上班的,可惜现在的油价已经涨到了5块零7分。
前天晚上在网上查阅资料,很偶然地知道了“NGO”这个名词,以及它所代表的含义。在百度上查着三个字母,第一个链接是百度百科关于NGO的详细介绍,第二个就是NGO发展交流网,我看这个网站应该是中国大陆比较正式的NGO官方网站。在这个网站里面我获得了很多信息,这些信息我都比较关注。说来惭愧,直到现在我才直到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个一个庞大的非政府机构的存在,我不禁暗自责备自己的知识面的浅薄。
在百度百科知道了NGO,再来比较一下中美两国在NGO方面的不同,可谓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在中国,NGO的发展道路很艰难,中国整个社会对NGO的重视程度远远达不到地球对面的老美。
别的事例我暂且不说,就那昨天“5.12汶川大地震”来说,中国在事后救援方面远远没有美国人那么及时有效。为什么?因为中国国民太过于依赖政府了,君不见事件之后,第一时间的新闻报道全部都是在说中国政府官方在如何如何组织力量救援,国家领导某某亲自抵达灾区指挥救援之类的新闻,可是,下午2点半发生的地震,直到晚上9点了,救援部队甚至还没有抵达地震中心的四川汶川地区,这种缓慢推进的救援速度让我在看新闻的时候不住地摇头。中国的国民太过于依赖政府了,直接导致在自己受到如此重创下,甚至不能依靠自我力量进行赈灾抢险。
如果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有着众多的NGO组织和热衷于NGO事业的人们,那么我相信,在“5.12汶川大地震”这场事件当中,中国受到的损失应该可以减少到最小限度。不单单依靠别人的援助,还奋发向上利用自我力量进行自我抢救和恢复,我相信这样的中国社会才具备完善社会的一面。
收集NGO相关知识,备忘。资料来源自百度百科。
何为NGO
NGO,英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NGO在全球范围的兴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全球人口、贫困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发现仅仅依靠传统的政府和市场两级还无法解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一种回应,NGO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
NGO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
一个发达的现代社会需要发达的非政府组织。据调查,美国非政府组织总数超过200万个,经费总数超过5000亿,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如此庞大和活跃的非政府机构(NGO),是与美国“大社会,小政府”的制度结构相配套的。这种制度的来源,与美国建国之初移民互助自助的传统有关。
非政府组织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社会及私人的捐赠。美国有力量极其强大的各种私人基金会支撑美国的各种NGO。国家从税收上确立捐赠部分可以抵税的制度,鼓励捐赠。
NGO的意义
NGO是政府有效的“减压阀”和“稳定器”,还有着不可忽视的精神功能。NGO在中国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NGO,具有较长的历史和“半官方”的特色;另一种多由民间人士自发成立。目前全国稍具知名度的民间自发公益类NGO大约在300家左右。中国NGO主要集中在环保领域、妇女领域、扶贫领域,如北京的“自然之友”、“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天津的“绿色之友”等。
NGO的精髓在于「GO」,在于政府组织,因为NGO的目的是关心公共事务,是要干预公权力的执行,甚至于直接抢夺公权力在自己的手中。在国际社会中,有很多的例子可以说明,NGO足以影响各国政府的决策,例如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级会议、今年WTO坎昆部长级会议,NGO的影响力从场外延伸到场内,WTO当中对于各国劳工、环保、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等等不利的谈判,NGO一直在给予干扰和阻止,可以说对世界贡献良多。就算在一国之内,NGO也常常有决定福利、国家法令、政府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影响力。
这个世界上三种关键力量,就是国家、市场与公民社会,而NGO就是代表公民社会的力量。国家的公权力,是一国之内唯一合法的暴力机构,被称作国家机器,有军队、警察、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各种法令,还能够与国际上其它国家签署协议,而且要签定国遵守。国家机器,就是合法的暴力。而市场,就是金钱的力量、企业的力量,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其它皆为次要。如果不受其它因素制衡,将会对人类社会造成严重的伤害。最后,NGO就是公民社会的力量,把社会上的公民组织起来,发挥对公共事务的影响力,要求国家去约束市场的力量。
国家具有公共性质,但是有时候会「政府失灵」,不能反映民意,这时候要由NGO代表公民社会的力量来矫正。现在政府出现在国际场合,不能完全代表民意,一定要有NGO在场才行,才有代表性。市场也会「市场失灵」,譬如在台湾许多大商家不用缴税,居然还退税!因此,公民社会的力量就有必要出现了。
国家、市场、公民社会这三者不断地彼此互相影响。公民社会要求国家的公权力下放,释放公家资源给一般大众,同时也向企业要求进行「公司整治」,取得独立董事的席位,介入企业的经营,以迫使大企业照顾一般民众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再只照顾股票持有人的利润。
NGO面临的问题
但是,国家和企业也会对公民社会「反作用」,对NGO渗透,这种事情天天在进行当中。譬如国家释放资源给NGO,让它接政府计画案,用资源来收买,NGO就不会对政府做得「太过分」;或者以法律特惠,保障NGO的地位,藉此收编NGO。在欧洲,有一个专门术语叫做「统合主义」(corporatism)在指这种情况,例如北欧,国家立法强制所有劳工加入总工会,大部分劳工福利事宜、薪资、劳动条件等等都由总工会与政府谈判来加以保障,但是总工会保障劳动力的稳定,不会乱搞罢工抗议,国家因此可以稳固地进行统治。这就是欧洲,尤其北欧的所谓福利国家的真相。在台湾有些人讨论到福利国家,立刻大叫「哈里路亚」,好像不知道福利国家还有这些层面。除了工会之外,很多NGO也是一样被收编或者被拢络,这种NGO,其实是G-NGO,是有利于政府的NGO。
企业一样会收编NGO。许多NGO是企业出钱赞助,不会做出损害企业利润的事情,民众利益和企业冲突的时候,它们就缩回去,不会站在公民社会的立场据理力争。如NIKE会自己组成劳动条件调查的NGO,以冲淡外界对于NIKE用血汗工厂赚取暴利的批评。这种NGO,其实是 BR-NGOs,Business Run NGOs,由企业进行运作的NGO。
所以,从事NGO工作的人,一定要清楚其实NGO是有AGO的性质,就是Against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带有「反政府」性质。我并不是指无政府主义,而是维持NGO的独立地位,不同于国家和企业对于统治与利润的追求,而是以公民社会的需求为第一优先。NGO鼓动升斗小民参加大社会,也就是参加公共事务,这样才会形成所谓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以公共关怀作为他的归属,鼓励大家的眼界,从局部到整体,从小到大,这才是civil society。在东方社会,这种精神洽恰好最为缺乏,由此可见,我们在东方社会中堆动NGO的重要性。
国际知名NGO
绿色和平组织:当今国际上影响最大的环保NGO之一。自1971年在美国反对阿拉斯加州的核实验基地以来,绿色和平组织以其激进、顽强、坚定而闻名于世。
无国界卫生组织:1971年成立于法国,主要由一些医疗救助志愿者组成,目的在于向人们提供医疗救助,特别是赈灾援助。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成立于1969年,宗旨是防止对动物的虐待行为。
美国福特基金会:1936年创立,全球最大的私人基金会之一。1988年,福特基金会是第一批被中国政府允许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一。
英国救助儿童会:英国最大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一,成立于1919年,是救助儿童会国际联盟的重要成员。英国救助儿童会以伦敦为总部,在全球60多个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
日本笹川和平财团:成立于1986年,为了进一步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笹川和平财团与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共同设立了中日友好交流基金,总额为一百亿日元(约6.5亿元人民币),是迄今中日间数额最大的民间友好交流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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